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德威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保理”)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金额 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名称: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 2015 年 11 月 30 日
3、法定代表人:郞枫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5、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 205 号尼盛广场 2202、2203、2205 室
6、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 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苏州德威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具体金额 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系全资子公司 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 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2、本次担保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 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公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度经审计 201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9,992,308 684,257.41 负债总额 202,170,504.67 87,420 净资产 157,821,803.33 596,837.41 营业收入 18,742,551.31 0 利润总额 10,840,675.77 -406,690.34 净利润 8,224,965.92 -403,162.59 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满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需求,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因此同意上述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21,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360 万元,占公司2016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