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DEWEI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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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1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太仓市玫瑰庄园会议 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周建明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为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RMB30,000,000.00)的综合授信,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RMB55,000,000.00)。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德威以项目贷款的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壹仟万元的项目贷款,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滁州德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肆亿壹仟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含利息),担保期限为:6年。 鉴于一次担保金额较大,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同意滁州德威根据项目进度需要正常使用本次担保金额内的人民币贰亿元贷款,如需使用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外的贷款金额需经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使用, 该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2月18日下午14:30在玫瑰庄园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为:
1、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滁州德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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