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DEWEI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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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15/8/4 人气:212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
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
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李日松、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为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拟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2015年1月28日,公司与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
购合同》,约定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7,500万元人民币认购5,000万股股份;
公司与李日松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约定李日松出资15,000万元
人民币认购2,000万股股份;公司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约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出资7,500万元人民币认购1,000万股股份。
2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00,00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德威投资有限公司的持股比
例由32.90%增至38.82%;李日松在公司的持股比例由0%增至5%。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苏州德威投
资有限公司、李日松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相关权益变
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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