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1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1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4月11日在江苏省太仓市玫瑰庄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13年董事、监事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2013年度薪酬(税后) |
周建明 |
董事长、总经理 |
/ |
吴萍 |
副董事长 |
/ |
汪文华 |
董事 |
/ |
翟仲源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
陆仁芳 |
董事、财务总监 |
/ |
戴红兵 |
董事、副总经理 |
/ |
刘希白 |
独立董事 |
10 |
沈志钦 |
独立董事 |
10 |
陈冬华 |
独立董事 |
10 |
薛黎霞 |
监事会主席 |
/ |
郁丽倩 |
监事 |
/ |
严建元 |
监事 |
/ |
(注:以上董事周建明、翟仲源、陆仁芳、戴红兵不领取董事薪酬,但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 以上监事郁丽倩、严建元不领取监事薪酬,但在公司领取相应的职务薪酬。)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40,861,880.63元,2012年9月派发现金股利8,000,000.00元,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2,031,611.72元,按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之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9,690,331.18元。公司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8,000,000.00元;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171,690,331.18元,结转至下年度。
同时,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为356,801,208.35元,以2012年末公司总股本80,000,000.00股为基数,用母公司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80,0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60,000,000.00股,转增后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76,801,208.35元。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6、审议《关于201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审议《关于公司201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现拟定201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薪资结构为:年度基本薪+年度绩效薪
年度基本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周建明2013年度基本薪为30万元(税后),戴红兵、江瑜、陆仁芳、翟仲源2013年度基本薪为20万元(税后);
年度绩效薪:依据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总额相比2012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的增长部分,提取相应比例作为年度绩效薪,由总经理周建明根据各位高管的岗位贡献进行分配。
8、审议《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9、审议《关于<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2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趋于完整,完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内部控制工作充分有效。《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