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0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太仓市玫瑰庄园会议 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周建明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为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贰仟零伍拾万元整的(RMB20,500,000.00)综合授信,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RMB30,000,000.00)综合授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城北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RMB100,000,000.00)综合授信,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的(RMB80,000,000.00)综合授信,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RMB30,000,000.00)综合授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元整的(RMB200,000,000.00)综合授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的(RMB100,000,000.00)综合授信,以上授信为滚动授信,并委托周建明先生(身份证号码:320522196410303918)全权代表我公司签署有关此项授信的一切法律文件(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我公司完全接受并保证执行由被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签字或盖章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因公司收购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万益电缆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为搭建公司未来原材料进口及产品出口统一平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港币,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德威新材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是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重要一环,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拓宽公司海外市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上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公司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关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公司与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121.33万元(此金额包含在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金额中)的价格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9.33%股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摘牌手续。
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为进一步发挥公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3年8月修订)。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3年8月修订)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