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7日在江苏省太仓市玫瑰庄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黎霞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为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授权周建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授权陆文渊先生办理相关手续。
二、备查文件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