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在江苏省太仓市玫瑰庄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薛黎霞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有效运作,切实履行职责,选举薛黎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备查文件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薛黎霞女士简历
薛黎霞,女,195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职于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中骋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万益电缆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香港德威新材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14,760股。
截至公告日,薛黎霞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