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DEWEI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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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13/8/29 人气:67

证券代码: 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13-020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8,681,02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851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7,198,3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9980%。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6月3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9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148号)批准,于2012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为6,000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8,000万股。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1)本公司股东苏州信托、香塘创投、蓝壹创投、保鼎工贸、赵明、孙含笑、刘树发、杨宝根承诺:“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自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江瑜、陆仁芳、翟仲源、薛黎霞、严建元、戴红兵承诺:“本人作为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一年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8,681,02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5.851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7,198,38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998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4名,其中自然人股东10名,法人股东4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全称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备注
1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10,282,500 10,282,500 10,282,500  
2 苏州香塘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3 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4 赵明 3,370,000 3,370,000 3,370,000  
5 上海保鼎工贸合作公司 1,106,031 1,106,031 1,106,031  
6 刘树发 895,950 895,950 895,950  
7 翟仲源 536,300 536,300 134,075 注1
8 江瑜 405,000 405,000 101,250 注1
9 杨宝根 345,647 345,647 345,647  
10 戴红兵 340,325 340,325 85,081 注1
11 薛黎霞 276,507 276,507 69,126 注1
12 陆仁芳 275,000 275,000 68,750 注1
13 孙含笑 204,050 204,050 204,050  
14 严建元 143,715 143,715 35,928 注1

   注 1:翟仲源、江瑜、戴红兵、薛黎霞、陆仁芳、严建元为公司高管,根据相关承诺和规定,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均不存在质押和冻结情形。
   6、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
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27,198,388 股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75% - 27,198,388 32,801,612 41.00%
1、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53,207,506 66.51% - 21,888,531 31,318,975 39.15%
2、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 - - - -
3、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6,792,494 8.49% - 5,309,857 1,482,637 1.85%
4、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25% 27,198,388 - 47,198,388 59.00%
三、总股本 80,000,000 100% 27,198,388 27,198,388 80,000,000 100%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1)德威新材本次股份限售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德威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3)德威新材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4)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德威新材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平安证券同意德威新材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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